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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及其启示
引用本文:丁秀英.西方国家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及其启示[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2(3):73-75.
作者姓名:丁秀英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武汉430060
摘    要:“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模式是反垄断法规制方式的理论依据。西方国家的垄断基本上是市场垄断,其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有一个从“结构主义”到“行为主义”转变的过程。目前,我国的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宜采取“结构主义”并侧重于打破行政性市场壁垒。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也会从“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

关 键 词:西方国家  反垄断法  规制方式  启示
文章编号:1008-6439(2002)03-0073-03
修稿时间:2002年1月21日

Regulatory Way of Antimonopoly Law of Western Countries and Enlightenment to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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