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确立财政信用在财政调控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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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东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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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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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确立财政信用在财政调控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对此,谈谈个人的看法。一、现行财政信用的实践导致了理论上的极大误解财政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信用原则,进行财政借贷活动,以加强财政自身调节平衡机能。这一平衡机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收支的自求平衡。即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年度预算,但“入”的质量要高,主要是运用财政信用手段,供应财政资金以扶持“入”前的生产发展,如发放财政性贷款,并在资金投向上力求使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合理化,取得中长期经济效益,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以制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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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信用 财政收支 财政调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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