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药用包装厂诉被告北京瑞宝食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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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晨,莫泰京.秦皇岛市抚宁药用包装厂诉被告北京瑞宝食品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J].中国包装工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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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晨 莫泰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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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赵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书记员(莫泰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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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告秦皇岛市抚宁药用包装厂,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南戴河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宝玉,厂长。委托代理人韩效亮,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瑞宝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乡皇后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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