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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统筹下的分工协作
作者姓名:李则
摘    要:天津市建立了省级统筹、城乡统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同时也实现了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从老人到学生儿童、从本市人员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全覆盖。2008年7月,经天津市政府决策,将12个涉农区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管理和经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原天津市劳动保障局,现更名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社保局");第二年初,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塘沽区,作为滨海新区

关 键 词:天津市  外来务工人员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乡统筹  全覆盖  人力资源  省级统筹  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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