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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
作者姓名:吴丹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江苏大丰,224100
摘    要:司法能动性指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秉承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并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从而理性地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作出判断。在能动司法的语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明确提出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这一制度开创了未成年刑事审判的新纪元,既体现了法的正义价值,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和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又顺应国际刑事立法发展趋势。但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涉及到理论、立法、司法、观念与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从其设立到发挥效力,还须有特定的环境、条件以及配套的制度加以保障。

关 键 词:司法能动  前科封存  博弈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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