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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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炳坤,叶兴庆.以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J].林业经济,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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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炳坤 叶兴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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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研究室 北京1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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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析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因。指出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落实“四权”(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三还”(还山于民、还树民、还利于民)。坚持五项原则,即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以民为主、体现民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兼顾各方、合理分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其改革的具体做法:一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确保收益;二是进行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三是完善流转机制,规范流转行为;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促进产业发展。实践证明,通过三年改革,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加快了造林步伐,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增加了农民和集体的收入,推动林业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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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改 核心与原则 改革途径 成效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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