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局长负责制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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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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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邮电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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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山西省局召开了试行局长负责制座谈会,会上就以下几个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一些具体设想。一、关于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首先要订好任期目标,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国家与企业、职工的关系,二是长远与当前的关系,三是目标先进性与可能性的关系。作为邮电企业的局长,具有双重身份,既要对国家负责,也要对企业和职工负责。因此,局长的任期目标要体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要在切实履行对国家的责任、完成上级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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