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包件集中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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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毅明.邮政包件集中报关[J].中国邮政,2003(9):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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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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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国际邮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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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3月1日,北京国际邮电局与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联合开办了贸易性邮政包件集中报关业务。该业务的开办为邮政企业拓宽了经营领域,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进行小批量国际贸易提供了便利。一、贸易性邮政包件集中报关业务的由来多年来,邮政收寄的国际包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个人寄递的物品类包件;二是单位寄递的非贸易性印刷品。按照海关规定,个人邮寄物品的验放标准是:价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数量符合合理自用。非贸易性印刷品一般为国家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对外交流宣传品,可以在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司局级)证明函后,按出口免税提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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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贸易性邮政包件 集中报关 国际贸易 邮政国际货运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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