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服务的法律内涵及其行业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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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强.寄递服务的法律内涵及其行业特性[J].中国邮政,2003(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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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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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寄递,是指寄件人和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接受寄件人的委托从事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具有特定重量、具体名址的实物信息载体的经营活动,属于邮政通信业。许多国家的《邮政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表述。如日本和德国在其《邮政法》中规定:寄递的含义是指被两个以上的人或法人雇佣,连续收寄、分发、运输和投递这些人或法人的信息载体给收件人,并以递送他人的信息载体为事业;信息载体包括(1)信函(有址书面通信);(2)20千克以下的有址包裹;(3)提供以上两项业务的邮政企业从事的书籍、报刊、广告目录寄递等。我国《邮政法》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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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寄递服务 法律内涵 邮政 行业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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