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邮政绿卡应尽到告知义务 |
| |
引用本文: | 程彬.办理邮政绿卡应尽到告知义务[J].中国邮政,2003(3):38-38. |
| |
作者姓名: | 程彬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邮政局 |
| |
摘 要: | 犤情况介绍犦商人胡某因业务关系长期往来于A、B两地之间。2002年年初,他想把4万元货款从老家(A地)汇去B地,于是就去A地邮局询问有关汇款业务的情况。储蓄员非常热情,推荐他办理一张邮政绿卡,并告知可以把存折留在家中,只需随身携带绿卡。如果以后需要汇钱,只要让家里人将钱存入家中的存折,就可以凭绿卡在异地隔天取款,而且手续费比汇款低。胡某听后,觉得既方便又划算,当即开了户,办理了一张邮政绿卡,并将4万元货款存入邮政绿卡中。不久,胡某便前往B地经商。2002年4月25日,胡某因第二天需要交货款,就去B地…
|
关 键 词: | 邮政绿卡 邮政储蓄 业务规定 绿卡章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