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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
引用本文:安旭东,;符丽,;李丽,;王玉平.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J].中国外汇管理,2014(19):70-71.
作者姓名:安旭东  ;符丽  ;李丽  ;王玉平
作者单位:[1]外汇局辽宁省分局; [2]锦州市中心支局
摘    要:为规范和便利个人和机构进行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培育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2013年2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和重庆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同年9月,17家支付机构获得外汇局核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外汇支付业务资格;2014年,在第一批基础上又增加了北京5家支付机构为试点支付机构。

关 键 词:电子商务  外汇局  跨境  支付业务  《通知》  业务资格  机构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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