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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商法和证券交易法的财务公开制度
作者姓名:唐本佑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64
摘    要:日本是一个成文法国家,其政治、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的主要行为全受法的制约,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切行为都以法为准绳。作为财务公开制度也是一样,必须按照《商法》和《证券交易法》中有关会计部分的规定,对财务诸表的内容、格式和填制方法制作并且要经过“三者审计”[公认会计士(注册会计师)、监查役(审计官)、内部监查(内部审计)]的审计方可对外公布。

关 键 词:日本  商法  证券交易法  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  财务公开制度  
文章编号:1001-7348(2001)07-153-02
修稿时间:20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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