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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金融企业信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作者姓名:胡正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芮城县支行,山西芮城县044600
摘    要:金融企业信用是全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金融企业信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要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全方位进行信用建设。

关 键 词:金融企业信用 金融监管 中国 信用缺失 员工素质 金融机构 金融风险
文章编号:1007-4392(2003)04-0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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