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9年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对现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制度进行了变革。此项制度变革明确了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监管重点,明晰了专员办对于证券资格事务所的对口监管职责,强调以日常监管为主、全过程监管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在当前的制度背景之下,此项制度变革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它有可能加重对于证券资格事务所的重复监管和过度监管,在具体实施细节上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可考虑在财政部和相关部委之间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在财政部内部重新配置监管权力,制定统一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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