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报废汽车拆解拼装市场之四:治本措施——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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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搞好打击拼装车活动和整顿、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工作,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有以下主要内容:(一)《管理办法》理顺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体制。《管理办法》规定:已经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汽车,其拥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取得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再到汽车注册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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