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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
引用本文:连玉霖,杨庆芳.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J].中国物价,2011(12):46-48,57.
作者姓名:连玉霖  杨庆芳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反洗钱处;
摘    要: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清除导致当下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这项法案的管辖范围“事无巨细”,大到大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小至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都将列入监管之列。在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对柜台市场(OTC)衍生品实施监管、解决金融企业“大而不能倒”问题、限制华尔街银行业的自营业务等方面均建树颇丰。

关 键 词:后危机时代  金融监管  弗兰克  法案  美国  2010年  系统性风险  金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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