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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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连玉霖,杨庆芳.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J].中国物价,2011(12):46-4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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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玉霖 杨庆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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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反洗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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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清除导致当下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这项法案的管辖范围“事无巨细”,大到大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小至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都将列入监管之列。在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对柜台市场(OTC)衍生品实施监管、解决金融企业“大而不能倒”问题、限制华尔街银行业的自营业务等方面均建树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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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后危机时代 金融监管 弗兰克 法案 美国 2010年 系统性风险 金融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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