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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市场的“乱”与“治”
引用本文:陈柳东.招投标市场的“乱”与“治”[J].重庆国土房产,2007(6):43.
作者姓名:陈柳东
摘    要:当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行为可归纳为“五乱”: 一是业主单位乱发包。工程让谁做,怎么做,业主说了算。因此,有的不报建,不招标;有的强行压价,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承包;有的明招暗定,营私舞弊;有的强行指定购买质次价高的原材料;有的私招乱雇,炒卖工程,索贿受贿。

关 键 词:招投标市场  业主单位  施工单位  原材料  工程  发包  招标  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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