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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网企业“资产组”问题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陈启忠,曹伟新,张春,葛玉洁.对电网企业“资产组”问题的几点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6(14).
作者姓名:陈启忠  曹伟新  张春  葛玉洁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江苏电力南通供电公司
摘    要:(一)资产组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提出,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对资产组的认定涉及职业判断。企业的某一生产线、营业网点、各分企业业务部门等,如果能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产生现金流入,或者其创造的收入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能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并且是属于可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的,应当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也是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管理层按生产线监控企业,可将各生产线作为资产组;如果管理层按业务类型来监管企业,可将各类业务中所用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如果按区域来监管企业,可将各区域使用的所有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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