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施要点与企业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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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艳玲,刘厚兵.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施要点与企业应对[J].财务与会计,2016(14):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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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艳玲 刘厚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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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潍坊科技学院经管学院;2. 江西省赣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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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生活服务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文拟对36号文中有关生活服务业适用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要点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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