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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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敬华.地方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建议[J].西安金融,2006(1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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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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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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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农村信用社2003年以后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所得税;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营业税由5%减按3%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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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改革 税收优惠政策 试点方案 西部地区 试点地区 所得税 营业税 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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