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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改革 开拓前进——我院试行院长负责制情况综述
作者单位:广州对外贸易学院院长办公室
摘    要:我院于1980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1985年初,中共广东省委正式决定我院试行院长负责制。三年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的指导下,在经贸部和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以领导体制改革为前导,在管理体制、教学、学生工作和后勤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实践证明,由于实行了院长负责制,党政既明确分工,又紧密合作,使全院的各项工作方向明确、政令统一、步调一致,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发展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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