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甄律师信箱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
摘    要:小刘:甄律师,您以前曾提到,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也可以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红头文件,也就是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的申请,那么这个规范性文件是不是也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呢?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