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选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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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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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的行政区划和中国很相似,全国分为历个州,州下面设有行政区,区下设县及县级市,县以下又设乡和镇。在德国,几年满18岁的相国人都有资格作为选民投票选举政府官员,大约有85-90%的选民均积极参加全国普选。他们认为,这样做就参加了政治,尽了政治的义务。那么,德国老百姓是怎样“尽政治义务”的呢?德国不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不是总统制的国家,而是一个实行联邦议会民主制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要想单提政府权力,必须要过议会这一关。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首脑是错过议会的选举产生的。政党领导国家,要想确立领导地位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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