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的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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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富.完善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的政策建议[J].西安金融,200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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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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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阿克陶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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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加强国债发行市场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为保证凭证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发行、交易等方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国家应出台国债发行、交易方面的管理性法律。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代理凭证式国债发行、交易的金融机构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对进入和退出凭证式国债市场的金融机构和其他部门进行审查,用法律法规规范国债市场秩序。各承销机构要严格按照承销任务进行发售,要实现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系统内的纵向联网,基层分销点可采用“联网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满足投资者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交易、兑取变现的要求.严禁超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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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凭证式国债市场 国债发行管理 政策 违法违纪问题 承销机构 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 纵向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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