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及地位 |
| |
引用本文: | 李光宇.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及地位[J].新西部,2008(8). |
| |
作者姓名: | 李光宇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0 |
| |
基金项目: | 安徽省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
| |
摘 要: | 作者认为刑法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理由如下:其一,因果关系不能呈现构成要件所必须表现的犯罪活动的主、客观事实情况,根本就不具有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质。其二,因果关系不能确切的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其三,刑法因果关系不具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外在事实特征。其四,因果关系在认定和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起到的是“工具性”的作用。
|
关 键 词: | 因果关系 刑法 犯罪构成 客观方面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