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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
作者姓名:王庆娟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第一章退(免)税备案第一条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须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自营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海关实行B类及以上管理的出口企业(以海关提供的带“启运港标识”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为准);

关 键 词:管理  出口货物报关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出口企业  资格认定  电子信息  海关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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