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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摘    要:<正>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关 键 词:应纳税额  滞纳金  公告  征收效率  征收成本  纳税人  处理  税务机关  问题  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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