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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丧失“三包”权利
摘    要:“三包”,指的是销售者和生产者对售出的商品承担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根据新的国家“三包”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产品自售出日起7日内,有性能故障的可以选择退货、调换或修理,15日内可以选择调换或修理,在“三包”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凭修理记录、发票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等等。虽然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厂商对售出的商品大都有“三包”承诺,但由于一些消费者对“三包”的含义缺乏全面了解,致使自己的权利丧失。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要特别注意:1.自行找人修理。有人认为到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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