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的村委会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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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通讯员齐航建白希斌)1998年11月21日,在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短短两周内,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据悉,这是我国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村委会选举办法。该办法充分维护了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完善了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对困扰村委会选举的诸多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村民的候选人直接提名权,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由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要当场计票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对选民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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