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评共同海损制度的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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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翔.浅评共同海损制度的终结论[J].金卡工程,2009,13(3):1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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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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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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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同海损制度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很早便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近年来,随着《汉堡规则》的通过,共同海损制度的存在基础似乎发生了动摇,有关这项制度的存废问题也再度被提出,而废除这一制度的呼声也日趋强烈。本文旨在评论终结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共同海损制度在海上承运人免责范围逐渐缩小的情况下,共同海损制度存在的价值,指出共同海损这一制度产生及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并未发生改变,对比现今共同海损制度的发展,得出了共同海损制度不仅不可能终结,而且仍将作为海运的一项特色制度继续存在和发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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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海损 公平 航海贸易 航行和管船过失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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