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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争议
引用本文:文一墨.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争议[J].财会学习,2015(5):10-12.
作者姓名:文一墨
摘    要:近年来,在企业新设立、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经济活动中,个人投资者直接以股权、科技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案例越来越多。这其中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理是建立在量能负担原则之上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如何从这种投资中征税也就成为了一大难题。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没有或仅有少量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较大,纳税人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导致征纳双方争议较大,税务机关执法也面临两难境地。

关 键 词: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  个人投资者  转让所得  增资扩股  投资企业  税务机关  纳税人  两难境地  科技成果  经济活动  交易  兼并重组  股权价值  个人财产  负担原则  定向增发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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