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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取消部分“两高”商品出口退税
作者姓名:程展
摘    要:本刊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

关 键 词:出口退税率  商品  国家税务总局  有色金属加工  2010年  调控力度  财政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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