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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记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的天津市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刘月
引用本文:王晶.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记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的天津市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刘月[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3(6):77.
作者姓名:王晶
摘    要:<正>刘月同志自2010年任天津市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以来,大力发展东丽区法律援助事业,使法律援助成为受全区社会各界瞩目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民心工程,真正实现了应援尽援。在刘月同志的带领下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上级各部门的认可,2010年至2012年先后获得了天津市残联颁发的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残

关 键 词:法律援助  援助中心  天津市  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  东丽  法律咨询  民心工程  大力发展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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