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因素对保险人抗辩之影响——以被保险人告知义务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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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鹏.过错因素对保险人抗辩之影响——以被保险人告知义务为中心[J].生产力研究,2007(19):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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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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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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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英美法系,考察保险人是否可以因被保险人不履行告知义务而抗辩通过区分未告知和不实告知进行,在大陆法系则通过被保险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而进行。过错因素与保险人抗辩限制的应然模式是:在被保险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抗辩,在被保险人轻微过失或者无过失的情况下,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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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告知义务 过错 抗辩 |
文章编号: | 1004-2768(2007)19-0067-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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