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管理或可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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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下旬,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用标准、参会人数、会期等进行了明确。据整理,此前我国共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会议费管理办法方面的公开资料。但由于多数政策发布时间较早,因此与中央的新规定相比,在政策的细化、落实、追责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专家建议,地方会议费规定应紧随中央规定细节,会议费管理纳入预算法,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更加规范化,从而减少损失浪费,抑制奢侈浪费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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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会议费 国家机关 奢侈浪费 费用标准 公开资料 发布时间 专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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