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界定13种价格欺诈行为洞察价格欺诈消费者不再被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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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国民.国家计委界定13种价格欺诈行为洞察价格欺诈消费者不再被宰[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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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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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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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计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分别有 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的项目、收费标 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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