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下怎么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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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清,柳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下怎么退税[J].进出口经理人,2010(9):56-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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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清 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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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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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在原来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币结算业务由最初限定的港澳和东盟扩展到了世界所有的国家与地区。在形式上除出口贸易以外,进口贸易、服务贸易也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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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币结算 出口贸易 跨境 退税 中国人民银行 试点城市 2010年 结算业务 |
Tax refunds under the use of the RMB in cross-border tra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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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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