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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改革成本、推动企业转制
引用本文:刘世锦.支付改革成本、推动企业转制[J].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5(13):19-25.
作者姓名:刘世锦
摘    要:一、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与政府对解除历史包袱的责任。东北地区在旧中国就形成了一定的工业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特别是“一五”时期重点项目的建设,东北地区成为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为我国相对独立工业体系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与当时的资源动员和配置方式相联系,东北也是计划经济实施得较为彻底、国有企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大企业集中的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东北三省的国有企业改革依然缓慢。2001年底,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国有经济比重仍分别高达78.2%、86.2%和87.2%,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3、21.3、22.3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体制和机制僵化、活力不足、经营不善乃至严重亏损的问题,同时也引发了突出的社会不稳定问题。新形势下振兴东北经济,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改革深化首当其冲。

关 键 词:改革成本  企业转制  支付  “一五”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  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经济比重  全国平均水平  历史包袱  东北地区  新中国成立  2001年  工业基础  经济建设  重点项目  工业基地  经济发展  工业体系  相对独立  重要贡献  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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