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予报销”单据要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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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承海.对“不予报销”单据要及时处理[J].农村财务会计,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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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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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参加村级财务盘点库存发现 ,95 %的村库存现金余额过大 ,其中40 %左右为“不予报销”单据。经审查 ,这些单据是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村账乡管审核定为“不予报销”的单据。这种对不符合财经手续的违规单据不予入账 ,将账后审计变为账前审计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些单据退到出纳手中 ,没有及时做出处理 ,天长日久 ,越积越多 ,也不是个办法。笔者认为 ,对“不予报销”单据应及时妥善处理 ,才能保障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否则将造成新的财务混乱 ,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以可趁之机。因此建议对“不予报销”单据可作如下处理 :对手续不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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