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选取2012—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创新驱动发展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的关系,以及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对上述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实施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均能显著增强上述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盈利水平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且当企业处于成长期和衰退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以及为非国有企业时,上述关系更显著。研究结论表明,特别是处于成长期与衰退期、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并辅之以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实现和谐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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