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信合工作的指南——《新中国信用合作的理论与实践》评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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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荫宏.一部信合工作的指南——《新中国信用合作的理论与实践》评介[J].农金纵横,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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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荫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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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管理干部学院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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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是商品生产的产物,究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原始社会末期的高利贷信用。在资本主义社会,信用成为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产生了信用合作组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十二世纪和十四世纪在威尼斯和热那亚设立的信用组合,是由于海外贸易和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批发商业需要摆脱旧式高利贷的统治和货币经营的垄断而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680页)因为信用合作是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中在资金方面的合作,所以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信用合作事业也在不断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则是我国农村居民通过合作组织进行资金融通的一种融资形式,是我国银行信用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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