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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刑的犯人应否分给承包地
摘    要:山东省茌平县某村委会问:我村一村民因杀人于1994年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有期徒刑,现正在监狱服刑)。1995年派出所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将其户口注销。因我村村规民约规定,土地分配以户口为准,按人分配,故在1995年秋村民小组调整土地时,没有分给该犯人承包地:

关 键 词:承包地  犯人  土地分配  村民小组  有期徒刑  户籍管理  村规民约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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