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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强镇”,全方位扩大镇级管理权限
作者姓名:陈刚
摘    要:<正>日前,广东出台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地将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对镇重新进行科学分类,分为一般镇、较大镇和特大镇。镇的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配备标准,依照镇的分类而定。镇行政编制配备标准为一般镇不超过35名,较大镇不超过55名,特大镇85名至150名。这项改革工作将在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

关 键 词:管理权限  一般预算收入  科学分类  配备标准  行政编制  常住人口  土地面积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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