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法律服务网络规范村级组织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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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乾淘.“三个一”法律服务网络规范村级组织履职[J].乡镇论坛,2014(2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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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乾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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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15日,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村委会收到了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村肖某某上访一案的法律意见书》。三河村村“两委”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对肖某某提出的土地征用补偿款问题形成答复意见。7月21日,村委会就答复意见与肖某某进行了很好的沟通,肖某某最终接受了村委会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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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级组织 网络规范 法律服务 履职 土地征用补偿 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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