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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账违法
作者姓名:杨桦
摘    要:《会计法》第26条规定: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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