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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结果,两个判决,三重浪费——论中间判决制度的确立意义
作者姓名:刘文鹏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中间判决是指在审理中为准备做出终局判决而事先解决当事人之间有关本案或诉讼程序的争点的判决。通过经济分析的视角,可以得出其无效率的结论,而且其设立将会造成已有的制度浪费,故而确立该项制度得不偿失。

关 键 词:中间判决  规模经济  先决问题  相对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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