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明辨公司财务重述的方式和动因对市场监管、投资实践和学术研究都至关重要。区别于以往研究从财务重述方式进行识别,本文从财务重述主体有限理性的视角出发,基于前景理论,分析作为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决策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重述财报的内在动因,并手工收集我国2005—2021年被立案处罚的财务重述案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当企业绩效或高管薪酬低于参照点时,决策者更有可能呈现风险追寻偏好,从而实施财务重述;相对绩效和相对薪酬仅在损失域对财务重述有显著影响,表明决策者存在损失厌恶心理。以上研究结论在考虑内生性后依然稳健。机制检验发现,企业绩效低于参照点将引起外部利益相关者担忧,导致企业面临更高的融资约束和市场压力;高管薪酬低于参照点则引发管理层激励不足和非公平厌恶,导致努力水平下降和主动离职风险增加,从而提高财务重述的概率。本文也发现制衡大股东和管理层权力的内部治理措施、司法体制改革和随机抽查制度等外部监管手段均能够有效抑制财务重述。本研究为理解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动机提供新的思路,有助于防范与治理证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有序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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