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行政法规 加强废金属市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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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金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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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计委金属回收办公室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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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岛市的废金属市场管理,已有八年的历史。在这八年中,我们运用行政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废金属市场的配套管理机制,从而使青岛市的废金属市场管理工作走上了计划指导下的良性循环轨道,1983年至1990年八年,全市回收废钢铁58万吨,产值169,2万万元;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1800吨,产值820万元。在市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实践证明,管好废金属市场,必须正确运用行政法规,把计划、供应、外运、价格、综合利用和宣传教育的六个方面,纳入管理体制,保证指导性计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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