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重构
作者单位:
;1.甘肃政法学院
摘 要:
1982年《宪法》从立法上确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担负着集体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的管理职责和本地区集体经济事务的指导决策职责。1984年"政社分离"后,很多地区没有建立起与村民自治组织配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自治组织管理集体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空壳。本文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涵及职能分析出发,论述立法对这一术语沿用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及现阶段对其应进行的立法调整。
关 键 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政社合一
村民自治组织
家庭联产承包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