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为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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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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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社会治理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治理主体也逐渐走向多元化,由此出现了多主体治理下,社会的有为之治,这种有为以政府的无为而治为前提。春秋时期老子提倡的无为而治,是统治者顺应自然、不强求的治国态度;现今,政府以无为手段行社会有为之治,诠释了老子的无为而治理念。本文以政府视角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无为而治和有为之治的内涵,其次指出无为而治的必要性,并说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是无为而治的要求,最后探讨了无为而治的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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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治理 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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